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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人數免費報第 位 怕 被 誤 會 常 轉 工 感猶豫 工作不足1年寫落CV 求職者 的情況,在 別做過一份工達 部分公司傾向短期合約 恒生大學商學院客席講師陳榮照博士指出,若求職者轉工太密,有機 會令 HR聯想到他們會否為增加數百元薪酬便跳槽,或是難跟同事相處而 離職。而事主的職位已屬中高級,陳榮照相信需要 做出成績,並非工作遇上少少困難便轉工。 陳榮照又說,如果公司屬大企業,擁有一定規模及資源,在這些 司 工作的話,建議最好做 向以短期合約請人,應徵者面試時也可說明頻頻轉工的原因。

4年左右,當中有 求職時宜坦白交代 依依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營運總監馬盛邦表示,若求職者 Employment Gap 超過 而定,例如份工是否合約制或短期工。﹂他認為,最重要 是能解釋短時期內轉工的原因,以及未來在新工作如何 建立長遠事業路向。 從討論區個案來說,事主考慮是否將 工作經驗刪除。但馬盛邦說,大部分公司會做 Check ,僱主也可從工作與工作之間年期,推算當中有沒有 Employment Gap ,故他建議求職時坦誠交代。 人力顧問 馬盛邦 HR眼中會否太 jumpy ︵轉工頻密︶,以及任職少於 6年及 4年,也不算跳槽太密。 因。﹁一份工做

一張亮麗履歷表是獲得好工的﹁必殺技﹂。有網民自稱從事會計行 業,入行首 介乎大半年至 作經驗,是否需寫入履歷表。 有過來人稱,做每份工也達 jumpy 。另有打工仔認為,即使工作年期只是大半年,也應寫入履歷 表,否則或被視為﹁空窗期﹂,

6年做核數員,其後在不同公司做過會計主管,但工作年期

2年或以上。反之,如在中小企打工,部分公司傾

3份工的年期少於兩年。事主擔心以他

1年或以上,但見工時仍被 HR也會查問原因。大部分人認為事主分

3個月,見工時 2至 3年比較合理,但仍要看工作性質

HR通常也會查問原

2至 3年或以上才可

HR挑剔太

1年的工

1年以下的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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